福州生育报销多少简介:福州市为鼓励夫妻早婚、早育,及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给予一定的生育补贴和报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报销项目福州市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提供以下报销项目:1.住院费用报销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可以在怀孕、分娩期间,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按照就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进行社会保险报销。
2.临时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可以每新生婴儿一次性获得2000元的生育津贴。
3.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其新生儿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费用,由医保基金安排支付。
二、报销标准1.住院费用报销就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规定为:(1)普通住院病房为80%。
(2)普通病房单人间为60%。
(3)急救、心理卫生、传染病等重大疾病按照75%执行。
(4)自负金额为住院费用的20%。
2.临时生育津贴每新生婴儿一次性获得2000元。
3.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补助新生儿所需的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费用,由医保基金安排支付。
三、报销流程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在生育时拿着医院开的单据和结算清单,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生育津贴以及社保报销。
结语: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以及流程不断优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推动政策宣传,使更多的家庭能够获得生育保险的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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