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资料图片)
本公司副总经理姚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24,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副总经理姚忠
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81,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副总经理姚忠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解锁的股份;
总股本比例 0.02%);
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三、承诺履行情况
姚忠先生承诺:
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中承诺如下:
(1)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
还公司。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4)在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忠先生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
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
不确定性。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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