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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1日丨中国水业集团(01129.HK)公告,于收到广东粤财及珠海横琴的购回通知后,于2023年3月1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水业(香港)及公司(统称买方)与广东粤财及珠海横琴(统称卖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而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新中水(南京)再生资源投资有限公司3.872%股权,总代价约为人民币8134万元,此乃按根据投资协议条款计算的购回价格厘定。收购事项完成后,新中水南京将成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新中水南京为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可再生能源开发及发电。
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乃经考虑(i)卖方已行使其回购权,要求中国水业(香港)根据相关投资协议购回新中水南京的股权;(ii)新中水南京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纯利约人民币1.27亿元;及(iii)收购事项将使公司全面及完全控制新中水南京,从而提升执行集团业务决策及发展策略的管理及营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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